佛山劳动律师:13450371406(张静),有人认为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寻求救济,依据是《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若当时未曾发现伤害,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确诊伤势之日起可以提出赔偿要求。但问题是法院也同时明确,像这类争议还是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还有人的提出,不行就要求法院判定私了协议显失公平应属无效等等,你只能试一下了。总之一旦过了时效,确实会给工伤职工的权益维护带来麻烦,所以我们还是希望职工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应走正规途径,千万不要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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