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会员登录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供求信息 » 禅城区离婚股权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律师

禅城区离婚股权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律师

更新时间:2024-11-24 00:59:40
 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如何申办在国外使用的公证书?

公证的事实发生在中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中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当事人可委托亲友在国内办理公证和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单位认证及证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四、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欲在中国使用,应如何申请中国人民法院的承认?

  应按法释[2000]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办理。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2、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五、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可否向中国使领馆申办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原则上只受理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如需办理证明文件在中国使用,应先在居住国当地办妥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关认证后,再办理我使领馆认证。

 

金牌状王婚姻律师团队,本团队成员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等案件。

广州离婚律师电话:18078803465(张晴),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602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