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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区房地产开发律师

更新时间:2024-11-24 00:39:15

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情形
张律师(13450371406)在日常生活当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情形导致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具体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哪些?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如下:
1、以欺诈手段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定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当事人之间仅是口头表达没有签定书面房地产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属无效合同。
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与军产、院产、校产、期房、拆迁公告范围内户籍冻结、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未经共有产权人同意、权属有争议、已被法院查封或依法限制转让、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擅自改变住房性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不宜出售、经济适用房不够上市出售条件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金牌状王第一律师团队是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本团队在多年的房地产买卖纠纷,商品名买卖纠纷及商铺租赁及买卖纠纷中本团队律师以丰富的执业经验及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房产律师电话13450371406(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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