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12月30日讯(记者 王丹丹)《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正式实施有一年之久,非深户员工首次纳入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获悉,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将于2014年1月正式启动,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的参保人可领取每月1280元的失业金。
据了解,深圳市社保局委托银行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工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将成为深圳市首家上线银行,定于2014年1月2日,在全市全面开放139个网点,正式面向社会受理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工作。
每年预计10万人领取失业金
据介绍,《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自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非深户员工首次纳入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目前参保人数已达950万人,在全国各大城市中位居第二,仅次于北京市。随着参保人数的大量增加,预计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在2014年将呈现几何级增长。
市社保局综合业务处副处长陈涛透露,根据测算,深圳目前每年流动失业率约为15%,其中非自愿失业占30%--40%,预计每年大约有10万人领取失业金,目前失业保险账户充裕。
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可领取
2014年2月起失业金为1446元/月
据悉,参保人领取失业金的月数由缴费年限决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月数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月数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除了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也是参保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条件,
另外,失业保险金为本市月最低工资额×80%,目前为1280元/月。2014年2月1日深圳最低工资准提至1808元后,参保人可领取失业金为1446元/月。
领取期间,失业保险账户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
非深户员工从2013年开始计算缴费年限
户籍员工1999年之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后,深圳户籍职工和非户籍职工均可参加失业保险并享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本市月最低工资×3%,其中用人单位缴交2%,职工本人缴交1%,按月缴费。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方面,非户籍员工从2013年起按其参加深圳市失业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对于户籍职工而言,深圳户籍职工在1999年1月22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参加任何一项社会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均认定为连续工作年限,也视为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另外,深圳市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工,在1999年国家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时参加了本市失业保险的,其在1999年1月22日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邮政储蓄139个网点率先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
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能就近便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减少失业人员办事成本,深圳市社保局委托银行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工作,将于2014年1月正式启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将成为深圳市首家上线银行,2014年1月2日在全市开放139个网点,正式面向社会受理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工作。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将陆续上线代理此项业务。届时,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直接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申领办理。
办理申领程序三步曲简便又快捷
第一步:申领人确认本人已参保满一年、原参保用人单位已为其在社保网上申办停保并注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即可到银行柜台申请办理。
第二步:申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审核申领人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有效性及是否为申领人本人后,由计算机系统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工作人员通过计算机系统打印出具一式两份《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一份交申领人本人签名确认,一份由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暂存;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工作人员告知申领人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第三步:市社保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指定的银行帐号。